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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组织新生学习《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2016-10-21  

为了预防和依法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10月20日中午,体育学院组织2016级全体学生集中学习《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生科科长梅红平参加了学习会。

学生会主席王基东同学带领大家学习了《条例》。梅科长进行了解读,侧重讲解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等部分内容。告诉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界定处理的适用范围,并讲解了多种突发事故的处理制度,还明确了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禁止行为,要求提高学生个人的安全意识,健全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解决方法。

今后,体育学院将多形式、多渠道地让广大学生、学生家长学习《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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