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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奖励评选
2014-04-09  

体育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试行办法

为了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培养优良学风,形成一个朝气蓬勃、全面发展、争先创优的良好班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文明班级评选
(一)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班风:全班同学政治觉悟高,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生动活泼,取得良好的效果。班团干部紧密团结,以身作则,积极肯干,班集体凝聚力强。
2、有良好的纪律:全班同学能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班上所有同学均无违纪现象。
3、有文明的行为:全班同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团结互助,有文明的生活习惯,能以《学生道德行为规范》为准则,约束和规范自己言行。
4、有良好的学风:班级同学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学术气氛活跃,大多数同学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并能注重专业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考试无作弊现象,不及格人数在10%以内。
5、有良好的环境

(1)能保持教室清洁卫生和设备无缺损现象。

(2)能积极参加院内外的公益劳动。

(3)宿舍内务整齐,能按时打扫,注重美化,并能注重保洁。

6、文体活动开展良好:班级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内容健康的文体活动,在院、院(系)文体活动中成绩显著。
(二)评选比例
班级数的15%
(三)奖励:
颁发“文明班级”奖状及奖金200元。

二、文明寝室评比办法

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为了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美观、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学生寝室文明建设。特拟订本院学生宿舍文明寝室评比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学生至上,营造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建设一批室内环境整洁、生活健康向上的文明卫生寝室。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学生科、学生会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学生科负责文明寝室建设的全面工作。

3、学生会在每月(每四次为一月)第一周向学生科推荐文明寝室名单。

(三)文明寝室检查与评比

1、每周三下午14:30-17:10学生会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具体评分标准见《评分细则》。

2、每月学生科将对上报的文明寝室进行检查验收。

3、每学期根据《评分细则》评选出若干文明寝室,并予以奖励,对连续三次被评为文明寝室授予“标兵寝室”称号。

(四)文明寝室评分细则

<一>考评项目

1、寝室内务(50分)

2、文明遵纪(30分)

3、寝室文化(20分)

<二>考评方式

学生会考评:

1、学生会每周对所有寝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评分;

2、将检查评分的结果张榜公布,并按寝室总数10%的比例确定为文明寝室上报学生科。

学院考评:

1、由学工小组、班主任、院学生会共同参与组成的考评小组进行考评,要求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2、学院考评的对象是指上报的文明寝室。

3、学院每月将考评结果张榜公布。

<三>考评内容

寝室内务 (50分)

(1)室内地面、门窗、桌椅干净,光洁。

①室内地面要干净,无尘灰、痰迹、纸屑、果壳等垃圾物;(5分)

②桌面整洁,书籍等物品摆放有序;(4分)

③门窗玻璃清洁、明亮,无不洁张贴物;(4分)

④墙面无球印、脚印、墨迹、蛛网和不洁、不健康张贴物;(4分)

(2)室内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异味。

①牙具、杯碗、盆桶、水瓶干净,摆放整齐、合理;(5分)

②毛巾干净,晾挂整齐;(5分)

③电器(灯管、灯泡、灯架等)清洁,并保持安全状态;(3分)

④箱柜及行李箱无灰尘,摆放整齐;(3分)

⑤脏衣物及时洗涤,无浸泡发臭现象;(3分)

(3)床上被单和衣物,床下鞋袜干净,摆放整齐合理,无人贪睡。

① 床单、被子、蚊帐、枕头、枕巾及床上衣物清洁整齐;(5分)

② 床下物品摆放整齐,鞋袜无异味;(5分)

③ 检查卫生时无人贪睡恋床;(4分)

文明遵纪 (30分)

(1)起哄、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6分 )

(2)粗暴阻碍或无理干涉学生干部、楼管员或其它工作人员执行公务;(6分)

(3)人为损坏公物,乱泼乱撒;(3分)

(4)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其他燃器具;(4分)

(5)私自乱接乱搭电网线;(3分)

(6)晚归擅自外宿或留宿他人;(5分)

(7)在舍区内经商者,兜售商品;(3分)

寝室文化 (20分)

(1)寝室布置高雅、美观,而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如字画、手工制作品等;(6分)

(2)室风文明、娱乐健康,学习氛围浓厚;(6分)

(3)寝室内必须有寝室成员一览表,卫生安全值日表;(3分)

(4)寝室成员积极踊跃参加学校各社团活动,如读书活动、征文活动、演讲辩论赛等;(5分)

(五)奖励及处罚

1、学生文明寝室考评结果与各班及学生个人积分挂钩,文明寝室考评成绩计入学生档案。

2、对当月被评定为文明寝室的进行通报,每学期对总评后的文明寝室全体成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3、每学期对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给予奖励和表彰。

4、在寝室建设中的受到处分的同学不得被评为“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党员发展等。

三、三好学生评选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 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时事政治,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讲文明、有礼貌,关心集体,积极主动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工作;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艰苦朴素,爱护公物,有良好的道德风尚;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认真独立思考,热爱自己所学的专业,学习成绩优秀,上学期考试无不及格科目;熟练掌握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获得本学期奖学金者。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二)评选比例
学生人数的5%以内。
(三)奖励:
颁发荣誉证书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在本学年无违纪现象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80分以上者。
2、学习好:热爱所学专业,有严谨求实的学习精神,本学期学习成绩均分在班级排名前50 %以内,无不及格科目。
3、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一学期以上,能主动积极做好担任的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肯干,任劳任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成绩突出,为同学所公认,能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突发事件中敢于挺身而出做正面工作,无失职行为。
(二)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为院(系)学生人数的10-15%;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为全校学生人数的1-2%;
(三)奖励
颁发荣誉证书文明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结束后,填写《九江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经辅导员和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批。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后一年内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处分者,取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追回荣誉证书。

五、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及奖励实施办法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奖学金及奖励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本学期考试无不及格科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在专业前30% 。
3、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体育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有良好的行为习惯,不吸烟,不酗酒,身心健康。
(二)奖学金等级、金额及评定办法
1、奖学金等级及金额
一等 1000元;二等 600元;三等 200元
注:获奖比例根据每年奖学金金额作适度调整。

2、评定办法
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毕业班最后一学期除外),由本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本学期学习成绩均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按照奖学金评比资格、评奖比例确定奖学

金获得者名单。名单在院(系)内公示三天,如无异议交学生处审核,报学院批准。
(三)单项奖励:100-200元/项。 
1、十佳学习标兵:在各院(系)推荐的基础上学院评选出十名“十佳学习标兵”, 学习标兵要求连续两学期学习成绩均分排在专业第一名,学习上能主动帮助其他同学,在学风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每学年评比一次。
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优秀奖: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专业及科技竞赛奖:在省、市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佳绩者。
4、社会实践优秀奖: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省、市级先进个人称号者。
5、文体活动优秀奖:在省、市级各类文体活动中,获得佳绩者。
6、见义勇为单项奖

①思想进步,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行为、坏人坏事作斗争,表现突出者;

②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或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表现突出者;

③为保卫国家财产奋力抢救或发现隐情及时报告表现突出者;
7、考取硕士研究生奖:应届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者。
(四)十佳大学生:200元。院(系)推荐的基础上学院评选出十名“十佳大学生”, 十佳大学生要求连续两学期获得二等奖学金以上,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德智体全面发展。每学年评比一次。
(五)校长特别奖:500元。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为学院作出特殊贡献者。

评选结束后,填写《九江学院“奖学金”及奖励登记表》,经辅导员和院(系 )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批。由学生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存入本人学籍档案。奖学金发放后一年内,用所得奖学金请客或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处分者,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所获得的奖金

体育学院操行分、奖学金、优干、三好评选细则

一、评奖学金条件:操行分、综合测评分、平均成绩三项指标排名择优入选(每学期评选一次)

A、奖学金分类 :一等1000元 二等600元 三等200元

B、侯选人数为实际评选指标数的2倍

二、评三好学生条件:除符合评奖学金条件外,并对班级工作或学校荣誉作出突出贡献者

三、评优秀班干及校、院、系学生会干部条件(每学期评选一次)

A、操行分,综合测评分均达到80分以上

B、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并无挂科

C、对班级工作学生会工作、或学校荣誉作出重大贡献

四、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大二以后每学期培养发展一次)

A、至少已获以上三项奖励中的一项

B、个人表现优秀,并对班级工作、荣誉利益作出重大贡献

C、除完成本职工作,能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公益活动

D、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具有崇高的理想

E、侯选人经全班投票2/3通过,报院系审批

五、评优秀大学生条件(仅毕业评一次)

A、在读期间所有考试科目无挂科记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B、须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B、C、D三项

六、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除符合家庭情况特别贫困,须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中的A、B、C、D四项,申请国家奖学金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执行(每学年评选一次)

七、实施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平衡原则(每次评选不重复评选)

3、无故缺勤累计超过5次取消本学期所有评优、评先……

4、公共场所抽烟、酗酒、打架、赌博、通宵上网、夜不归寝等,有以上行为取消本学期所有评优、评先……

八、操行分起评分为60分,加分满分40分,扣分最低20分(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毕业)

*加分标准

1、学习成绩前1—10名分别加15.14.13….5分

2、学期考勤满勤加10分

3、参加活动(酌情加1--6分)

班级、院校活动1分/次(满分为6分)(如获得名次不加该项分)

4、精神文明、好人好事(3分)

5、寝室卫生,卫生受表扬1分/次;被评为文明寝室另加3分/次

6、体育竞赛类(酌情加1--10分)

国家级1—6名分值为10.9.8.7.6.5

省级1—6名分值为6.5.4.3.2.1

校、市级1—6级分值为3. 2.5 .2. 1.5 .1 .0.5

7、稿件(1--8分):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校级2分

8、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酌情加3--5分)

9、通过国家英语三级考试加5分

10、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加10分

11、担任班干,学生会干部,工作积极,表现突出,酌情加3-5分

*扣分标准

1、无故旷课1次扣5分,迟到/早退2次算一次旷课。无故旷课10学时以上处分,无故旷课30学时以上留校查看直至退学

2、寝室卫生:卫生检查派名倒数2名的扣3分/次

3、寝室违章: 3分/次

4、受到通报、警告、严重警告等以上扣分以10分、15分、20分,以5分递增,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5、校;院;班会,集体开会或活动无故缺勤1次扣10分

6、破坏班级团结,荣誉,利益,酌情扣5-10分

7、违反校纪校规受罚,酌情扣3-20分(公共场所抽烟、酗酒、打架、赌博、通宵上网、夜不归寝等……)本条与第4条相结合,就高不就低……

8、挂科扣5分/门

9、累计挂科6门留级(第一次补考没过开始累计)

10、为了及时纠正学生不文明行为,增强学生荣辱感,对不良行为酌情予以扣分

备注:(各班可参照此标准制订本班具体实施标准)

请假也算缺勤,一样扣平时成绩(请假1次在1天以内扣操行分1分;旷课一次2学时以内扣5分;以此类推)。另本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3次;旷课累计超过8学时;请假次数累计超过5次;请假学时数累计超过3天;取消本学期所有评优、评先、奖、助资格。

体育学院奖学金评选、发放工作流程

根据九江学院学金评定和发放的具体要求和精神,工作的主要流程包括:经全班民主评议;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在班级公示2天,学院公示5天。达到学生和老师均满意的效果。早操和晚自习管理与奖励办法

为督促大家养成良好的学习和训练作息习惯,更好的培养身体素质,适应体育专业学生专项学习要求和有利于专业成绩的提高,结合本专业特点,特此制定晚自习和早操管理与奖励办法。

一、晚自习和早操时间与内容安排

1.晚自习时间:每周一至周四晚19:30——21:00,按指定教室;

2.晚自习内容:预习或温习本专业理论知识,英语、计算机知识,其他学科有利于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的书籍,课外读物等;

3.早操时间及内容:每周一至周五早6:40——7:30,田径场集合签到,热身或耐力训练后按自选项目或专业进行锻炼(包括各项球类运动、操类、健身类);

二、管理与奖励办法

1.管理:晚自习和早操的管理与考勤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统一组织并进行监督,班干可以轮流值日(每人负责一周)进行考勤;考勤表由副班长进行汇总学期末上报班主任;

2.奖励:晚自习和早操的出勤按上课课时计算,每完成一次出勤加2分,学期结束本项考勤总分乘以20%直接加到学期综合测评总分里,评优、先、奖、助等各项奖励可优先考虑;

3.处罚:学期早操缺勤累计达5次以上或晚自习缺勤累计达5次以上,合计共10次,取消本学期评优、先、奖、助等各项奖励的资格。

体育学院班级管理委员会

2012年9月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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