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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的通知
2020-02-05  
各单位、各部门: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和感染,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防控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前,主校区北门、浔东校区后门已暂关闭,禁止人员和车辆通行;艺术学院校区北门(邻陶洼小区)暂关闭,艺术学院南门只限院内人员出入,主校区西门禁止车辆进出,人员只出不进;主校区南门、浔东校区前门允许学校教职工、常住在校人员按规定进出。


二、对1月30日学校下发的《关于严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门进出管理的通告 》中有关规定作如下调整,并于2月4日至2月17日前(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按以下规定执行。


1.除经院长办公室核定的值班校领导及各部门领导、已报备的部门值班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校内常住人员(含已报备的在校内租借住的教职工的亲属等)及生活保障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确因特殊情况需进入校园的,须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报校疫情防控办同意后方可进入。


2.所有可进入校园人员进入校园时,须出示“校园卡”或居民身份证,经门卫查验、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入。


3.校内常住人员只能进入居住房所在校园,不得进入其他校园。校内常住人员要求以居家为主,尽可能减少出入校园,尽可能不在校内散步、游玩;严禁未正确佩戴口罩的校内常住人员在校园散步、游玩等。


4.未经校疫情防控办和学院同意,学生不得私自提前返校进入校园。


5.所有进入校园人员(包括驾车)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


6.在校园从事基本建设、食堂及校内商业网点、超市经营、物业、绿化等校外人员,经学校允许开工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并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进入校园。
三、请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员工严格落实和执行上述管理规定及工作要求,凡有影响、干扰、妨碍校园封闭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的责任。





九江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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