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练员:
根据《体育学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并按照领导的要求,请各运动队教练员自行规范外出参赛,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学生和老师们权益不受损失。
1.外出参赛前,所有外出带队比赛的教师请务必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和老师),否则按照旷课(工)处理;(见公假条)
2.比赛结束返校,请及时填写《体育比赛成绩登记表》后,发布新闻再报销。
3。团体奖项奖牌奖杯交办公室留存,个人获奖的上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4。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等也一并填入成绩登记表。